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由于天然气爆炸致使人2级残疾,20年后责任单位不管了,能否要求赔偿

由于天然气爆炸致使人2级残疾,20年后责任单位不管了,能否要求赔偿 1989年由于采油厂管理部严其管辖居民私自接天然气后发生爆炸,致使我亲属一人死亡,一人全身烧伤,鉴定为2级残疾。1992年7月青海石油管理局下红头文件给予死者8576.36元赔偿,给予残疾者医药费,及一次性残废补助14400元(每月60元*12个月*20年),但是没有治好,但报销了看病费用,目前20年已过,残疾人病情加重,无法正常行走及生活,因为是油田子女招工至福利厂看门,工资1000多无法满足生活需要,能否要求其采油厂给予相应的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tjyxp(甘肃-酒泉)
提问时间:2009-11-21 02:0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