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退彩理钱,请问法律有这项规定吗?
这是可以先协商处理的,如果协议不成的收集证据诉讼的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可以协商的
先协商处理的,如果协议不成的收集证据诉讼
你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所以,如果你们存在上述情形的,男方提出退彩礼钱是会得到法院支持的。
你好,如果已经结了婚办了登记或者实际居住的话,不需要退还彩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