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自诉

我和同事在饭店吃饭,同事与邻桌发生口角。邻桌就过来打人,因事出突然我被邻桌人用酒瓶在外头部,我根本没

我和同事在饭店吃饭,同事与邻桌发生口角。邻桌就过来打人,因事出突然我被邻桌人用酒瓶在外头部,我根本没 我和同事在饭店吃饭,同事与邻桌发生口角。邻桌就过来打人,因事出突然我被邻桌人用酒瓶在外头部,我根本没看到是谁打的。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要在派出所找到邻桌4人中的三个,有一个跑路,这三人不说是谁打的。后来饭店服务员说他听那桌上的三人喊跑路的人的名字也看到是那个人打的,派出所叫他辨认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有时和本人不太像又是黑白的,证人又不认识他只是靠当时看到又没刻意去记他,时间有廿天了。辨认不太清!请问派出所应该对四人采取什么措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36360809(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6-05-29 08:4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潘学平律师

广西来宾

黄文坚律师

广西 贵港

梁帅律师

广西 南宁

陈艺平 金牌律师

广西 南宁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来宾律师
潘学平律师 
广西来宾
已帮助 688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黄文坚律师 
广西贵港
已帮助 6182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艺平 金牌律师 
广西南宁
已帮助 11701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来宾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