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撤股,股金问题
主要是看你们当初怎么样约定的。
答:不是一回事,约定工资并没有支付的话,可以主张,不冲突。
没有这种规定,股金和工资是两码事,完全没关系的。本律师熟悉股权事务,如有疑难欢迎电话/QQ联系。
《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如果未经法定的清算程序,公司即注销的,你可以向承担清算责任的股东要求支付工资。
支付的工资以你的实际工作期限为准,并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要看约定的。
没有规定。
股金和工资是两码事 我的补充: 2011-11-26 15:46
支付的工资以你的实际工作期限为准
两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