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把孩子送人了,现在想要回来,但是那家符合收养条件,我们还签定了一份收养协意,收了/万6千元
根据《收养法》第二十六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收养关系一旦成立是不能随意解除,但是可以协议解除,如果协议不成,须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