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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有正义感的法官,朋友,兄弟姐妹们,你们好

有正义感的法官,朋友,兄弟姐妹们,你们好 我家吉林省吉林市现在中级审核当中,丁喜鹏和武玲离婚一案。
 丁喜鹏于2009年5月22日和武玲在婚姻介绍所认识的,当天武玲没有同意,我和武玲始终没有联系,6月22日我根本没有想到,武玲当天晚上来我家,就要求和我结婚,我一想都三十一岁了有个女的主动要求不是好事吗,这样我家就答应了,武玲就没有走。6月29日我和武玲一起去登记了,就给她家和我家收拾房子了,在收拾房子当中我给女家装潢,买了不少日用品,电视 沙发 戒指一对等一些东西。我家还给武玲2万聘礼钱,可惜不到2个月就各种要求和我离婚,武玲在法庭说什么也没有给买就这样结婚了。我当时哪考虑那么多了,谁结婚考虑离婚的事情。请问大家这不是骗婚是什么?中级人民法院说证据不够,只能按照初级人民法院判决,就给我一个沙发什么也没有,我家可花了六万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ing30(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1-11-25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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