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租房者严重违约还威胁房主退租金
租房者严重违约还威胁房主退租金 我有一套精装房出租,按合同是一年起租并规定了如中途提前退租,应无条件按一年期向甲方交清房租。我共收租房押金3000元,租金1500元/月按一季度一交,租金支付期是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日交下一个季度的房租,租金现已交至11月24日,经物业核实租户的物管费、电费只交到10月份;现租户提前提出退租,在11月19日,租户通知我他已搬出,要求我们前去验房。验房发现租户在居住的半年内造成房屋家具、设施、装饰等损坏达10多处,遗失物品、资产6件左右,未经同意擅自安装、改变房内设施2处,且并未按合同之规定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等。他们违约在前,在此情况下,租户要求我们退部分押金,且并不再验收清单上签字认可;我拒绝退还押金,要求对方要么按原状进行返还和修缮,再经验收后商谈是否退还部分押金一事。租户不接受我们不能现场承诺退还部分押金,拒绝交还2片房间钥匙,立马与我发生口角冲突,大骂并说他们租期未到,要我们请出,说在本月24日前此房不允许我们踏入等等,不然有我们好看,毫无商谈解决的意愿。为了防止租户再次搬走或破坏房内设施,与物业办、保安等商量,出于对自我财产的保护于19日23时左右将防盗门锁进行了更换。
请问各位律师,我这样处理是否合理合法?在24日前,是否要通知他们门锁已换?等等。请您指点!谢谢!如有争议我如打这一官司,是否有胜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NITA……(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09-11-20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