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草牧场纠纷该怎么解决?
草牧场纠纷该怎么解决? 锦旗人民政府:
我们是杭锦旗锡尼镇阿斯尔嘎查三社牧民。
1988年秋天旗政府副旗长李凤鸣,民政局、土地管理局、草原监理所、原阿苏木、塔乡两村负责人参加裁决的界线是郝启明旧房至盐路壕土垛中心为界线,此界线末端点并非实际灰土房点,也并非所谓的三交界点(即阿苏木、阿门其、塔乡)。而实际灰土房点、三交界点(即阿苏木、阿门其、塔乡)是距离此界线末端点向北400多米处的点。
当年第一轮草场承包到户时双方村嘎查按照这个界线全部落实到牧户,并且拉了钢丝圐圙,将树种到了自己承包的界线里。1998年第二轮草牧场承包时也没有发生争议。
2007年我们因钢丝破损更换网片时,塔乡村民说我们侵占他们土地为由,将网围栏推倒进行大面积破坏。而后去民政局查看有关1996年勘定界线的相关档案,结果是民政局工作人员将灰土房这个点错误的测在了相距非灰土房西1400多米杨国荣的中心草场上。民政局领导人对于(所谓的三交界点)没有纠正,反而延长了这个错点。高耀飞旗长组织了两乡负责领导及民政局等领导人主持会议下发了杭政发2008.24号文件,保持原状,继续由锡尼镇牧民经营、管理、围封。经下文后我们重新把网片围好。
2011.11.11塔乡张文志支书发动村民,白栓虎带领40多人将我们6000多米围栏全部用铰钳铰断,铰断的米数均在50m-70m左右,部分水泥杆被他们用铁锤砸断、砸碎。这给我们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feiyaf……(内蒙古-鄂尔多斯)
提问时间:2011-11-24 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