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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自诉

故意杀人者逃跑,该怎么办?

故意杀人者逃跑,该怎么办? 2011年10月8日晚8时,我在家中被人提刀上门杀伤。凶手当时用一把50多厘米的杀猪刀向我心脏大力刺来,幸好我反应快点,用双手死死抓住刀身,僵持20秒左右把刀夺下,才避免了穿胸透脏,但胸部任然被刺进2厘米多,左手虎口多处破开,右手小鱼际肌被横着割断,至今一个多月了未痊愈,当然也就不可能上班。凶手在我把刀夺下的瞬间逃跑了,至今未归案!当晚,当地派出所所长打通凶手电话,凶手告诉所长要我们全家人注意、小心,他还要来(杀人)。当时我家人要求民警用定位系统搜索凶手位置。得到的答复是:“你以为有那么先进的技术!”几天后我家人找到办案民警了解案情,他说:“你们要去做鉴定,如果鉴定不起轻伤,就只能当治安案件来处理。对方的罪只能定为寻衅滋事!”言下之意是连故意伤害罪都不是,更不要说故意杀人罪了!凶手可是用刀对着心脏来的啊!那可是要人命的部位!
   凶手杀人原因:我和凶手没有任何矛盾,他的儿子还是我的学生。凶手的姘妇家修房,因要强占我岳父家面积(占了都算了,我岳父仅仅要求把水排好),更要把水全往我岳父家排,而不从他自己家的水沟排!2011年10月8日上午,修房家主人当着社区领导的面打了我丈母娘,又喊杀我的凶手(修房家一女主人的姘夫)当着领导的面打得我岳父鼻青脸肿、牙齿松动出血,因头晕当场倒地。晚上杀我这刚下班回家的人。请问:现在被害人该如何去做?凶手该订何罪?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xp197……(四川-泸州)
提问时间:2011-11-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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