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多,因为家庭感情不和要离婚,有个六个月的女孩,我想问一下孩子我要时不时对方要付抚养费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夫妻双方对子女有法定抚养义务,离婚时,如抚养权最终归你,对方须支付抚养费,但是,你们之间也可以协商多付、少付或不付。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时,抚养权最终归你是,对方须支付抚养费。,你们之间也可以协商多付、少付。详情可来电咨询
一方抚养孩子的,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