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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借给朋友一万块钱,标明2013年一月一日还清利息二分

你好,我借给朋友一万块钱,标明2013年一月一日还清利息二分 你好,我借给朋友一万块钱,标明2013年一月一日还清利息二分,然后到日子他没能还钱,主动找我让我在借给他用一年,然后从新给我写了个借条,借钱一万两千四百,然后至今未还,然后我起术他,请问,这个情况算利滚利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营口)
提问时间:2016-05-26 21:5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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