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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这样做是阳光办案吗?我该怎么做?

交警这样做是阳光办案吗?我该怎么做? 我骑的摩托车基本上是被撞成原地掉头,可交警认定:二人受伤,肇事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我无责任,摩托车轻微受损。后经摩托车专修人员检修:摩托车前减震、护泥板报废,龙头的下连板变形、上连板撞破,前轮缸盆、轮胎受损。这与交警认定的摩托车轻微受损的说法是否一致。同时,不知交警是依据法律法规的哪条哪款?问及我的车损坏、人受伤等费用谁来付?交警说:不说啦,不说啦,不说啦。几个不说啦就敷衍了事。肇事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无体现?此起交通事故造成我的人身受伤、财产损失一切还由我自负。这叫什么案、用到什么法?????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ew5249()
提问时间:2011-11-24 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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