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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6日上午10时左右在潜江市能口镇街道发生一起轻微事故
2016年6月26日上午10时左右在潜江市能口镇街道发生一起轻微事故 2016年6月26日上午10时左右在潜江市能口镇街道发生一起轻微事故,我是荆州人,停在路边,被别人一辆三轮车(无牌无证)倒车撞在后保险杠上面,致使车辆轻微受损的交通事故。本是受害方,报警后交警队协警以扣车为要挟,迫使我放弃追讨应得的赔偿,让对方赔付100元了事,这样的公安队伍在我们外地人心中大打折扣,让人心寒!难道我们外地人到了贵地财产受到损失只能自认倒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潜江)
提问时间:2016-05-26 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