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有关土地权属纠纷
有关土地权属纠纷 关于铜仁市川硐镇尖岩村桐木湾村民组与铜仁地区尖岩奶牛场土地争议纠纷一案。因铜仁市·地两院错误判决我 组集体土地280余亩属於尖岩奶牛场所有,使我组全体村民非常不服,因为地方官员以权压民,哪怕老百姓再有充足的证据和理由都无济于事。所以我桐木湾全体村民只有恳请省国土资源厅各位领导给民做主讨个公道。
1.我村民组有1963年无偿划拨给大兴畜牧场·农三中队土地70市亩,1966年正式签订协议,不定年限明确规定不许毁林开荒土地权属于我生产队集体所有。198几年大兴牛奶场大兴土木强行毁林开荒毁了我们集体不少的茶树和枞树大种西瓜,西瓜收后大量种茶叶。在这毁林开荒时都没有协商过任何一个生产队独霸一方。
2.尖岩奶牛场接管土地后,根本就不知道我组与农三中队1966年签订的有土地权属协议书,他们就找地区农业局和其他单位,想尽一切办法想要侵吞我组的集体土地。有关单位就拿1974年签订 的一份假协议,想瞒天过海当时被我组识破否认后,一计不成 二计又生,1980年又精心策划了一个假协议法院未开庭之前市政府派人来调查川硐公社当事人武装部长饶永其,他说开会有这回事,但是没有达到目的协议没有签成。后来就搞一份假的协议连姓名都乱写有的在家务农他们都把他涉及进去,为何不是假的嘞、但是两次协议都是没有提到取消、终止1966年的正式协议证明1966年的 协议是相当生效的。
3.2002年奶牛场土地自己不种就把80余亩好田好土出租给铜仁地区烟科所种烟当时被我村民组发觉,才到尖岩奶牛场评理就这样才产生土地争议,烟科所才与我组签订了一份种烟缴钱的协议。
4.铜仁市政府市长熊光奎派调查组谢子惠为代表进行现场查看证实了我们几户村民的承包证位置地名都是正确的但是他今天说的话,明天马上就不承认了。我们问他他倒说你们用录音机录得没有,尖岩奶牛场至大兴公路上拦了一辆客车自己还有几部摩托车把二十多个办事人员请到大兴三岔路宾馆吃喝、玩乐,我们老百姓绝对做不到的事,可想而知地方当官的官员能给老百姓说话吗、
5.调查组派专人把老干部谭正刚请到白沙井山庄进行调查,谭正刚原任尖岩大队副书记会计之职,因犯贪污罪被开除党籍不知道调查组人员用什么手段说服他谭正刚就信口开河乱说一套。他说四固定时奶牛场的土地没有划给邻近的任何一个生产队,他这种说法是凭什么为依据我桐木湾村民组1963年的两份林权证不是一点作用都没有了、实际上土地地址范围都说的 很清楚,为什么他说没有划给邻近的 任何一个生产队。
6.铜仁市政府把我组的两个集体承包证和几户个人承包证都是铁证如山的 证据,一点不采纳而把犯贪污罪老干部谭正刚的一句话当伪证。特别采纳到底办事是重言词还是重证据。
7.判决书说我们 的 林权证承包证都不在争议范围内,实属歪曲事实,甚至还口口声声说划拨土地时是指手为界,实际上、农三中队给我村民组的袖珍手册中说得很清楚哪里的地块叫什么名种什么都有,全是通过丈量甚至还说要我们注意保存。
8.判决书市法院乱判一通,被告的行政行为依据2006年11月13日才向法院提供依据,市法院未接到依据前在2006年9月28日就判决了。他们又是凭什么做证据判决呢难道法院法官有先见之明未卜先知的法术,中院也不审就维持原判真的是颠倒是非。
9.判决书中说我们的林权证一份是1965年1月31日一份是1966年2月11日颁发的。实际上塘边队是1963年元月31日桐木湾是1963年元月11日颁发的为何有要乱改林权证的 年限呢用心何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百姓看(贵州-铜仁)
提问时间:2011-11-23 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