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东港马店的,我想咨询一下离婚的彩礼问题,我是女方家属
双方如办理了婚姻登记并共同生活的,彩礼钱一般不予退还
完善你的问题,具体咨询什么
请详细说明情况。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