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腾退公告还是限期搬离为准?谢谢.
尽快腾退就是了。
可以在争议发生后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原具体行政行为。但有特殊情形的可以停止执行 我的补充: 2011-11-23 07: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可以直接电话详谈.
50天是搬迁期限,与行政诉讼无关。你如果针对公告本身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提起诉权,应自你知道或应当知道公告内容之日起计算。
你说的不清楚,办理期限是在哪里看到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但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是行政部门发布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可以诉讼
对,没有问题,两个不冲突
按照公告,50天天内腾退。
搬迁期限与复议期限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