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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甥今年14岁,再学校和同学玩,

我外甥今年14岁,再学校和同学玩, 我外甥再前面跑,他在后面跑,2人撞到一起,对方胳膊骨折,现在学校说他门已经接到教育部的文件了,说14岁的学生出事校方可以不管,但我再网上看到教育部的文件是2008.9.1正式实施的,而我外甥出事是在9.1之前,另外对方家长让我门白分百给他报销票据,胳膊光拍片子就拍了5次,有点臭无赖,我想问这件事情学校和对方是不是都有责任,还是光是我外甥的责任,希望具体点. 新来的就5分,帮帮我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愁死我了(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08-10-24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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