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7,8个人持刀围殴,至对方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算正当防卫吗?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属于正当防卫,不算故意杀人。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也不构成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