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我方机动车。开车门。对方电动车没刹车撞上来。对方头磕了个包。当时私了。

我方机动车。开车门。对方电动车没刹车撞上来。对方头磕了个包。当时私了。 我方机动车。开车门。对方电动车没刹车撞上来。对方头磕了个包。当时私了。对方去医院诊断没事。过半天又说要我给务工费什么的。就是要加钱。不加就报警。请问我会有法律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20160……(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6-05-22 23:13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