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三年有一个孩子,因为家庭矛盾女方提出来离婚,女方什么都没有要,男方要求女方付扶养费
一方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合理,合法
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