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人生损害
人生损害 王凤英一家自1996年霸占集体土地,从不缴纳土地费用。2004年8月,没经任何批准,非法建车库4间,建房4间,地基垫高,占了我家的流水道,05年下大雨,整个山洪流入我家园,我丈夫去挡坝,王凤英带领全家出口大骂,勾结王凤喜刨我家水道,我们砸坏哦村干部,村长,支书,下令让他们通开,他们不但不执行,一次又一次去我家大骂,背着有心脏病的母亲,闹事!05年6月24日早5点多,村会计通知我乘下雨天通知各家去村领土地返款,我丈夫替我通知,路过王凤英家门口,王凤英揪住我丈夫的衣领,将我丈夫拽回我家,带领全家5口人拖回我家,将我丈夫打伤,并撕碎衣服,打完后,她给派出所打电话,说我丈夫去他家!经派出所解决,她们陪我丈夫药费,我把药费单都交给派出所,她们不执行,我们无奈所至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法院厅长说我没有药费单,第二次开庭,因没有药费单,厅长说证据不足,逼迫我丈夫撤诉,后经到派出所查找,工作人员告诉我,药费单已经被王凤英私通派出所工作人员拿走,根本就没上交法院。后经我多次找派出所,派出所也承认我的丈夫的药费单所属,这官司就暂停到这里了,我下一步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亲燕2009(辽宁-朝阳)
提问时间:2009-11-15 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