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个体户营业执照变更引发的经济纠纷
关于个体户营业执照变更引发的经济纠纷 基本境况如下:九九年A与三个修过路的朋友合伙揽到S乡一段公路工程的活,为了能和S乡政府鉴定合同,A到本县工商局注册了一个筑路工程队的个体户营业执照,负责人为A,经营方式载明为个体经营(个人合伙),在工商局登记档案中并无B的名字。在工程进行中,A的一个朋友B也加入进来,同时投了一部分的钱,算是担任工程队的会计工作(A的其他三个朋友和B都投了相对较少的钱),在工程完工时,S乡政府支付了一部分的工程款,根据A的账本记录,A已将B所投的资金完全支付给B,并已超出B所投资金。余下的工程款在讨要中遇到了困难,就是在这个时期,二零零一年B瞒着A及A的其他朋友,勾结本县工商局人员,将A的营业执照负责人变更为B并取得营业执照,此时工商局并未通知A,而B以这个违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想取得工程欠款的债权,并诬告A诈骗冒领工程款,在此之后,A和B之间经历了好几年的诉讼官司,但诉讼的焦点都不在这个营业执照上,最近才把焦点放到这个营业执照上,由于时隔多年,A由于诉讼的请求到工商局查看过两个营业执照的档案,在B的营业执照档案中发现,有几个合伙人签字同意的变更申请系B伪造的申请,于是A找到工商局领导要求吊销B的营业执照,(现以改为区工商局)工商局怕承担责任推三阻四不肯吊销,推辞说没有法律依据,于是A找到市工商局,市信访办,但他们都是推给区工商局处理,A在此期间到法院起诉过B和区工商局,但最后以诉讼时效过期为由不予受理,同时也到过检察院举报当年工商局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经调查就违规给B换发营业执照,但检察院也以时间太久不给处理,无奈A只有天天去堵工商局的领导的门,也闹了很长时间了也是无济于事。现想请问一下律师,现在这种局面应该采用什么方式以什么为切入点来处理这个事情?现在A也正在面临着B的起诉,如果A败诉,那么A已经领取的工程款和剩下的欠款就都成B的了,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那就太没有天理了,合法财产就可以这样随意被剥夺,工商局还成帮凶,真是个混蛋的世道!盼回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75561……(河南-南阳)
提问时间:2011-11-20 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