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我现在是否可以申请执行这份裁决书

我现在是否可以申请执行这份裁决书 律师同志:
    我与单位劳动纠纷已结案,裁决书内容为:1.被申请人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补发申请人2009年2月至2011年1月期间工资1088.42元,2.被申请人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9663.03元,3.被申请人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申请人2008年2月12日双倍工资23620.74元,4.被申请人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申请人失业保险金6570元,5.被申请人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为申请人办理2007年至2011年7月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本裁决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被申请人不服本裁决,可依法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第三项,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申请人单位方在收到裁决书十五日内未向人民法院诉讼,但第三十日向中院申请撤销裁决书。
    我现在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裁决书的第三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4270……(陕西-渭南)
提问时间:2011-11-20 20:09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