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提前结束租房合同,怎么办
提前结束租房合同,怎么办 我与房东A签订了1年期合同,租了2室一厅,月租2200,付三押一,约定以一个月房租为押金。但由于一个人住2室一厅太浪费,所以我找了房客B与我合租, 我以2房东身份与房客B签了租房协议,也是签的一年,房客B每月1100付给我。
现在租到第9个月,因为工作原因,我需要退租,与房东协商,房东表示:1、我的2200押金不予退还;2、既然我不租,房屋要收回。
请问我的押金有办法退回吗?房东A如果收房,我又与房客B有租期为一年的协议,按协议目前尚未到期,请问又该怎么办?
我现在补充2个小背景:
1、与房东A的合同,刚才我仔细看了一遍,确实有约定单方毁约,押金不退。那么这个押金的事,我就认了。
2、与房东A的合同有约定不能转租,那么我转租给房客B的协议就是一份无效协议了?如果是无效协议。那么我还应该对房客B付什么责任?是不是只需要与其协商,然后建议其搬家?我有一个朋友C以前找一个2房东租房,也是由于房东收房,那个2房东说他没有办法,我朋友C在那个案例中也没有得到任何赔偿,因为有法律人士说了他和2房东的协议是无效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zcm20……(上海-杨浦区)
提问时间:2011-11-20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