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
需要3个女儿同意。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
房产由老人的3个女儿继承
并且因没有遗嘱或特别约定,3位女儿继承的房产都是共同财产(3位女儿及他们老公共有)
因此要有6个人签字。
当然要是有足够证据证明祖母生前已经同意把房产留给大外孙话,就不需要这么麻烦
如果是个人产权房屋,口头遗嘱可以有效,但需要有证人。如果是公有房屋应该无效。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
按遗嘱办理
无法直接过户给孙辈 我的补充: 2011-11-21 21:44
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