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怀疑某人但没有证据可否直接控告此人
怀疑某人但没有证据可否直接控告此人 今年6月份左右家人在江苏打工,在下晚班时刚出厂门不远被三个用铁棍打伤,脾被打坏割去了,当时就报了案,可是到今天还没有抓到凶手的消息,在案发后的第二天我们提供了嫌疑人也就是怀疑对像,可是当地的公安并没有对我们所提供的嫌疑人进行审问或调查,后来受害人回到了安徽老家,在此之间打过很多电话问案发地的公安案情怎么样了,可是他们却说我们提供的证据不足。我想请问哪位律师,我们有没有直接对嫌疑人提起控诉的权利,或者嫌疑人不是凶手我们要承担怎么样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万福(安徽-蚌埠)
提问时间:2011-11-19 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