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第二被告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被告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1997年5月26日,甲与被告乙合伙开厂,并签订了合伙协议书,甲投资机器设备价值130000元,甲不投入现金,被告乙投入部分现金及人力,甲不参与经营管理,利润平分,2000年4月份倒闭,由于经营不善,工厂倒闭,2000年5月22日,甲与被告乙拆伙,被告乙一次付给甲机器磨损及折旧费20000元,机器设备归还给原告,但是2000年5月份,被告指使第一被告小王,第二被告某某把原告价值130000元的机器擅自拉走,原告多次打三被告电话索要机器,但三被告不予返还.
补充:第二被告是陪第一被告去的,因为当时天已经黑了,第一被告不敢一个人独自去,第一被告小王是授了被告乙的委托才去拉的,而且有委托书,当时晚上拉回来已是晚上,第二被告就说自己家有地方让第一被告小王放一下的,现在第一被告小王已失踪了;
现在原告要求第二被告和乙返还这个机器款130000元,原告的证据只有当时与被告乙开厂的协议书,和开厂的有关证明,没有拿也关于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去拉机器的书面材料,但有两个人证,作证时,都说清楚时当天的什么时候去拉的,其它证据;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尚层小铺(江苏-宿迁)
提问时间:2008-10-24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