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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商品房按揭写两个人的名字能否撤销写的证明

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商品房按揭写两个人的名字能否撤销写的证明 2009年双方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按揭,购房合同上写有两个人的名字。2010年双方分手,一方给另一方出具该房屋所有的费用是另一方支付的包括按揭款。该房屋归另一方所有与他无关的一份手写证明。房屋的所有手续在另一方处,房屋也有另一方居住至今已装修。现在一方以另一方欺诈为由起诉要求撤销其亲手所写的证明。请问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zq6511()
提问时间:2011-11-19 21:1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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