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第一次起诉开庭没判离婚怎么办
过六个月再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这段时间可以冷静思考一下,如果还是要坚持离婚,可以在半年之后重新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离的。
过六个月再起诉
你好!过六个月再起诉离婚,只要一方坚持离婚法院最终都会判离。
过六个月再起诉离婚,只要一方坚持离婚法院最终都会判离。
六个月以后再次起诉。
可6个月后再行起诉
六个月后第二次再起诉。
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起诉。
可收到判决书六个月后再提起离婚诉讼。
过六个月再起诉离婚,只要一方坚持离婚法院一般都会判离。
可在时隔六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