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如何要求赔偿及下一步怎么办
如何要求赔偿及下一步怎么办 我黄守川,我老婆夏某,老婆的同学赵某,赵某的现任丈夫周某,赵某的前男友卓某。以前赵与卓未婚有一女,赵与周即将结婚的消息被卓得知,卓短信赵,扬言要杀赵全家,10月12号晚赵与周来重庆解决与卓的私人问题,邀我妻子同往,当时深夜11点左右,我们在重庆南平租住,去沙平坝起码要12点过,我担心老婆,一起同往。去会面前电话卓,他与一朋友在吃烧烤(喝酒),见面前为免误会我们是去打架的,所以只有夏与赵两女生去,我与周在20米远处买水喝,突然卓给了赵一耳光,赵当时怀有与周的3个月身孕,周见状跑上前去与卓扭打,因为卓有一朋友在场(他朋友与我当时都没动手,但后来听说二人对周某下了手),我老婆在旁劝阻,我怕老婆受伤,跑上前去刚拉开老婆,结果右大腿被捅一刀,伤口长5厘米左右,深10厘米左右(当时混乱,我虽没挨打,但不知谁捅伤)。赵,周二人各伤三刀,二人均被打但伤势比我轻得多(赵的小孩因为服药打掉了)。卓当晚可能去自首了,承认一切,重庆沙平坝陈家湾渝碚路派出所可能做了所有人笔录,第二天就放卓某出来了,可能15号卓给了5000医药费,但我13号在重医手术就花了5000多,25号拆线出院回家修养,光医药费用去接近13000。电话联系卓,他老是一句话等我有了钱再给你,要不你就去告我。而赵与周居然也因为害怕不愿再管此事(赵与卓之女现由卓抚养)。现在我想问问该如何做。是先到派出所去说明此事,还是先到法院备案。(我老婆在事发后一天曾经去过派出所,她说派出所的沈副所长可能得了什么好处,感觉有点偏袒凶手,反过来让我们不要逼他要钱,说凶手不富裕,还说我没伤到骨头,轻伤都不算,我虽然伤口拆线,但我留了那么多血,现在大腿还有血肿和淤血,脚不能自由弯曲,坐凳子都不方便,一直都痛。出院时医生建议修养一个月,因为在重庆高新区国土局公租房初审中心上班,19号公租房要摇号,单位很忙,我也不好意思长期请假,11月7号强撑着上班,现在走路也一拐一拐的,还痛。)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黄守川(重庆-沙坪坝)
提问时间:2011-11-19 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