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其他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我是乙方在2009年6月12日向县粮食购销公司租用一块空地租期未到,现政府要收回做其它使用,合同第四条有规定如政府行为或甲方需在空地建设仓库甲方随时收回租赁场地,乙方不得有异议;第五条又规定乙方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他人.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要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这样的合同能得到赔偿吗
问题状态:
已关闭
提问人:阿文1234……(福建)
提问时间:2011-11-19 14:01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1个回复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0个回复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2个回复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5个回复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1个回复
关于谁责任问题请输入问题标题
1个回复
请输入问题的标题
1个回复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1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