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工资问题

工资问题 我在连云港一家企业做销售,工作地点在东北,辞职后,一些报销的票据因同事的疏忽没有邮到公司,财务说公司规定超过两个月不予报销,需区域经理打申请给分公司副总,同意后可报销,但区域经理不同意打申请。现在不能拿到我应该拿到的钱,我该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vV3150(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1-11-19 11:1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