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只有买房收据无过户的房产交易是否受法律保护?
房产纠纷:只有买房收据无过户的房产交易是否受法律保护? 我父亲于十二年前从一亲戚(表哥夫妇)手中购得一套住房,这套住房原来是表哥夫妇单位上的集体房,后来单位分给了员工,且由单位统一给员工代办房产证。我父亲就是在这间隙买的,即买的时候房产证并没办下来。我父亲给亲戚付了房款,亲戚给我们写了收据,我们就住进去了。
几个月后房产证办好了,证上面是我亲威的名字。亲戚拿到房产证后就给了我们。这样的交易在我们那里很常见,由于都是一个镇上的,大家都知根知底,所以买卖房基本上都是写收据,然后把房产证给对方,并不过户的。
可是,由于房价略有上涨,第二年,表嫂反悔了,到我们家来闹,说房子是她老公和我们交易的,她不知情,卖得太便宜了,她要我们至少拆一扇门下来给她。可事实上却是当初买房时我们付款的时候她在场,而且钱还经过她的手,她亲手点数了的。表嫂是个有名的泼妇,由于怕闹得左邻右舍不好看,我父母只好拆了一扇门下来给她。经过这件事之后,我们和表哥家基本不来往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彭亮(湖南-岳阳)
提问时间:2009-11-13 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