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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在学校发生伤害事故如何处理

在学校发生伤害事故如何处理 在一次体育课上,由有老师组织的足球赛,在我射门时,一位同学过来阻挡,球不小心打在那位同学脸部,致使眼睛受伤。(场地和器材都不符合规定)
现在情况:受伤者经过司法鉴定所得结果是右眼盲目4级,右眼视野接近完全缺失的后遗症,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构成交通事故8级伤残。(眼睛势力下降了些,此外一切正常,治疗费总共近5000元,基本报销,现在他要求我赔偿5万元,我没有同意)
我的疑问:
1。这件事发生以后是否由我,他,学校三方共同承担责任?(如果学校推卸责任我应出示什么证明?)
2。对于意外事故发生后留下的后遗症应按照什么依据赔偿?
3。对于他的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是否合理?
4。如果协商不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最大赔偿金额是多少?
5学校发生意外事故伤残鉴定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chua……(安徽-池州)
提问时间:2009-11-13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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