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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人 在上班时间(7:40左右) ,在非机动车道,在环卫工自己的电动三轮车旁边
环卫工人 在上班时间(7:40左右) ,在非机动车道,在环卫工自己的电动三轮车旁边 环卫工人 在上班时间(7:40左右) ,在非机动车道,在环卫工自己的电动三轮车旁边,背对着肇事方,被另一辆电动三轮车撞出,摔伤头部(左侧翘膜外积血 右侧眉骨处流血),意识不清,好心人报警叫救护车。住院26天,花费3.7万元,体重骤减,不到100斤,现在刚出院,肇事者未出一分钱,环卫部门也没有出一分钱。
出院当天,肇事科给了 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主要责任,我方次要责任(他们解释是 环卫工的电动三轮车不应停在非机动车道上)。我认为对方全责,因为环卫工扫马路,他们的三轮车应该停到路上,用来拉垃圾,并且环卫工的三轮车都插有旗帜。
备注:环卫工和肇事者都有意外伤害保险。肇事者刚上完夜班,肇事者也摔伤。环卫工月工资900元。
我该怎么办,肇事者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环卫局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我该如何索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淄博)
提问时间:2016-05-18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