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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谈判

新生婴儿右股中段骨折

新生婴儿右股中段骨折 在2011年11月15日,我妻子在黄石市某医院剖腹产下一名男婴,护士在抱婴儿出产房时摔倒在地,以至婴儿的右股中段骨折,且有夹角。一个多小时后,院方一名骨科主任与我交流,建议并实施了右腿与胸绑位矫正。此后,院方从未主动与家属交流,5小时后,其它家属闻讯赶来,发现婴儿情况严重,遂与院方交涉,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院方从黄石到武汉请专家会诊,10个小时后武汉专家到来,经会诊需作皮牵引手术,遂转至武汉某医院,黄石院方主动承担各项费用。


现院方已书面承认此次事件为意外,家属也已在黄石卫生局下属医疗事故中得信访室备案。

疑问:家属如何在此次事件中维权?若走法律程序需准备哪些资料?索赔金额一般为多少?

邮箱:edu3310@163.com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edu331……(湖北-黄石)
提问时间:2011-11-18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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