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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我哥做了一个工程项目,是水电站一段水库堤坝(保坎)(为民营项目)
事情是这样的:我哥做了一个工程项目,是水电站一段水库堤坝(保坎)(为民营项目) 事情是这样的:我哥做了一个工程项目,是水电站一段水库堤坝(保坎)(为民营项目),就该段工程,企业与政府是签订了合同的,企业承包给政府,由于该段水库堤坝就在我家旁边,政府为了便于协调和施工,就把该段工程交给了我哥做,后来我哥在未与政府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就修建了该段水库堤坝。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发生了变化,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工程竣工后,企业未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也未经施工方同意,就投入使用了(蓄水)。多次向企业催要工程款,他们就是拖着不付,找乡政府,乡政府也不管了(一把手换了),他们说是上届作出的,让我们自己去找企业协商,现在企业又说出,要付工程款,必须拿竣工资料(最近在乡政府的主持下再次召开了协调会议,企业方口头同意他们自己去找人做竣工资料,由我们支付费用,双方都同意,整个会议是录了音的,录音为个人隐藏录音)只是没有签订纸质的东西,现在企业又变了,让我们自己去做竣工资料,政府也不管,说你只有去找企业协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6-05-18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