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一审判了把房屋给女方.但男方和男方母亲不接受.如何再上诉
一审判了把房屋给女方.但男方和男方母亲不接受.如何再上诉 男方在2001年-2003年6月坐监出来.因女方在2001年已到外地工作生活了.男方没房屋安身.在2003年11月男方母亲岀资付首期购下在2004年11月男方母亲再次付清房款并把房写男方个人名下.因男女双方各在不同城区生活.感情已不存在了.在2005年女方提出离婚并要求把房价10万要分5万她.但男方当时刚坐监出来还没工作无法一次付清5万.法院只处理离婚.
后来一直拖至几年,女方不上诉要房屋权.男方不同意,最后女方要求评估到35万.最后女方给17.5万到法院要求男方和男方母亲搬走要回房屋,一审就以女方要求作出了判决,
现法院要执行和商讨过两次了.女方一定房屋.我申诉了.现在等待中院消息,男方母亲也写好了当时出资购房的意向原因,应另外以男方母亲个人名上诉还是与男方申诉中一起提交好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ony32……(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1-11-18 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