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3年,没建立起感情,现在男方失踪,我(女方)想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我国规定 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而被宣告失踪只能通过判决离婚而终止婚姻关系。依照我够有关法律规定,失踪人的配偶要求解除与失踪人的婚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进行公告,限失踪人3个月内应诉,公告3个月期满,逾期不应诉的,法院可作缺席判决离婚。 我的补充: 2016-05-18 09:10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
你好!夫妻感情破裂可向男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办理离婚。
建议您收集证据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