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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我到底该分多少安置房?

我到底该分多少安置房? 我是安徽省蒙城县庄周乡十里村牛庄人,2006年办理酒席的,一年有一个小孩,可以男友一直不愿意办 理结婚证,没想到他在外边另有女友,在家人及朋友的劝说下,他仍不回心转意。于是我在2010年离开他及小孩,小孩放男友的老家父母带,我可以去探视小孩。离开后我就到另一个城市 工作。
    现在去拆迁办问我能否分到安置房。他们回复说:虽然未办结婚证且户口未迁走,但是按照当地民风就存在事实婚姻史,不属于他们规定的十三类人群(十三类人群第八类规定:证明无婚姻史,有村组代表及四领证明后,可按大龄青年多加一人),我不属未婚大龄青年了,最多调查给那人分开才给我一个人60平方,不能按大龄青年多加一人120平方分,请问我到底能分 多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一一琳琳(安徽-亳州)
提问时间:2011-11-18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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