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工伤和人身伤害谁来承担
工伤和人身伤害谁来承担 各位律师,您们好:
我妹妹21岁,在老家的公交公司做售票员,在今年10月1日上班出车后,由于公交车的轮胎坏了,所以就随公交车到公路旁进行补胎,当在维修点的台阶上坐着等待时,被也来修车的农用三轮车撞伤。目前还在医院进行恢复治疗,医药费和交通费等共计6000元左右。但目前公交公司认为此事故,由于1、我妹妹不在公交车上受伤的(补胎时下了车)。2、事故是由三轮车造成的。所以不是工伤,也不愿付任何责任。请教:
1、此事故是否为工伤?公交公司至今未做工伤鉴定。现在还有鉴定时效吗?我们该做些什么?
2、我们可以向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公交公司赔偿工伤和人身损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交通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假如他们不赔,我们该采取什么措施?
3、公交公司将责任全部推到农用三轮车主上,这是否合理?公交公司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因为三轮车主无能力或无全部能力赔偿。我们该怎么讨回赔偿?
4、我们能否要求公交公司承担工伤和人身损害的相应后果,之后由公交公司自行向第三方(三轮车主)追讨相关费用?
恳请您的指导,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等待援助(上海-宝山区)
提问时间:2009-11-12 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