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生意保险争议
生意保险争议 我的生育保险是在烟台缴纳,因工作原因在异地生育,已提前办理异地生育申请,今年7月份在江苏省盐城市妇幼保健院剖腹产下一名男婴。在进行生育保险报销时,烟台市社保局以自己主动申请剖腹产为由拒绝按照剖腹产指标报销。我的预产期是7.16日,因家离医院较远,所以在预产期当天去医院检查时,医生建议住院,此时并没有任何要生的迹象。7.17日主治医生查房,因在怀孕过程中本人长期患有妊娠期糖尿病,根据B超推测胎儿有8斤2两,医生说妊娠期糖尿病容易产生巨大儿会造成难产,胎儿一般头大肩宽,在生产过程中极易使用产钳等设施,容易损伤婴儿脊椎及头部。医生侧面不建议我们顺产。并让我们自己考虑如何生产。根据医生所讲的我和我老公反复思考后决定预约在7.18日剖腹产。在出院时,医院开据出院小结,阐述我在住院生产过程中的一系列内容,有提到妊娠期糖尿病及巨大儿。但最后又说在孕妇及家人的要求下于7.18日进行剖腹产手术。现在社保局以我们自己申请剖腹产为由拒绝按剖腹产报销,对此我有疑义。我有剖腹产指症,医生口头建议剖腹产,但在病历及出院小结时医生又写的很含糊,在多次与市社保局沟通后无效果,他们说在异地医院生育只能看病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uhong……(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1-11-18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