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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和其他三人合伙生意,他占百分之40股,法人也是他,平时也是他管理
我朋友和其他三人合伙生意,他占百分之40股,法人也是他,平时也是他管理 我朋友和其他三人合伙生意,他占百分之40股,法人也是他,平时也是他管理。今年1月至5月共亏损9万,亏损期间不够钱交租其他股东没有一个拿钱出来,都不理会,是我朋友自己掏钱垫出来的店租及其他费用,撑到5月中旬店铺转让掉了,转让费14.5万加上店铺押金4万共19.5万,付掉未结清的欠款还剩余九万,其他股东知道转让都来索要分红,这个钱应该怎么算,他们还能分到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西-吉安)
提问时间:2016-05-17 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