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违反三方协议扣押金的问题
关于违反三方协议扣押金的问题 去年毕业时签了一家公司,领导要求在三方协议上签名下面补充一句:违约扣押金2000元,但是工作一段时间后发现公司当时承诺的工资一直没有实现,也没有当初说的三险一金,每个月还从工资中扣500元作为押金。后来签合同是签了一年,离职时有按照合同上的提前一个月告知公司,他们要离职两三个月后才能去办理领取押金,现在办理时回复说因为没有满一年,押金要扣2000元。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可以保障哪些权益呢?请相关人士回答~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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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vision……(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6-05-16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