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因为打架引起的公安机关行为咨询!!
因为打架引起的公安机关行为咨询!! 我的父亲被一人殴打致右手掌骨骨折,整个过程没有向对方还手(有两个证人的证词,因为行凶者是女人),报了案,110出警并立了案,但在双方被带到派出所后,对方以要去医院为由离开,以后再未有出现,我们到派出所多次要求调解或者处理,但公安机关都以对方不出现为由,让我们先治伤,以后调解再通知。
我现在不明白的是:对方非本地人口,公安机关这样一直拖延合理吗?
即使我们现在不要求民事赔偿,但是要求行凶者得到惩罚,请问各位律师:我可以申请公安机关拘留她吗?
但是在我申请公安机关拘留的过程中,公安机关以需要作伤残鉴定才能决定是否拘留,我就更不明白了,如果打人致骨折没有造成残疾,是否就不能拘留呢?公安机关的做法是否合理?
我现在需要这样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让行凶者得到应有的惩罚呢?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xh342……(重庆-沙坪坝)
提问时间:2011-11-18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