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不给转让金能否要回房产名额
不给转让金能否要回房产名额 去年把一期房团购名额以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一远房亲戚的亲戚,一直拖到现在也没给,我们也没签协议,一共交了两次钱了,共三十多万,中间他一度认为3万元价格高,要讨价,当时问他还要不要,不给我转手卖给别人,他说要,就让他第二次交钱,但交完后还没给转让费,现在我生气了,当时因为是亲戚才要的3万,别人转让从5-10万不等,现在我想给他要回房子,当然他不给,说证据证明要过转让费。
现在他的证据就是他手里有两张交款的条子
我的证据就是他手里的条子是我的名字,单位上的购房者也是我的名字,也是用的我的身份证
我想把他交的钱都给他,再补给他两万元的补偿和平解决,他现在认为他家里在公检法系统里都占全了,处于强势地位,说到哪打官司你也打不赢,你去法院解决吧!
我也很担心如果打官司会打不赢,而且还担心他通过其他非常规手段,买通一些人把我的名字改到他身上去,我现在该怎么办,他这样横,现在房子是不能给他了,
请各位懂法的朋友给指点指点,我能不能先去单位补交款条子,以什么名义补,不补给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itg(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1-11-17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