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
当地政府征用我们家的土地以后又高价转让给他人,是否破坏了我们的正当权益?
当地政府征用我们家的土地以后又高价转让给他人,是否破坏了我们的正当权益? 政府征用的时候,是说用于公益用途,建设停车场什么的,但是过了几年以后,政府打算高价买给他人用于商业用途。然后政府听说我们想要到法院讨个说法,他们就放话出来,愿意私底下给我们20万块钱。
如果我们起诉的话,是以什么理由呢?政府的做法是不是合法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1976……(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6-05-16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