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后,夫妻双方联名的房产的除名问题

离婚后,夫妻双方联名的房产的除名问题 夫妻双方于2006年离婚。
婚前,夫妻双方共同购买房产一套,房产证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以女方名义办理的公积金贷款。
后双方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没有去法院诉讼),根据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但是没公证)该房产归男方,贷款由男方偿还。
目前贷款还完后涉及到银行要办理解抵押(一般需贷款人本人到场),然后还需要去房地局办理除名(除掉女方名字)的手续。

目前问题是女方(前妻)已联系不上,找不到这个人了,她无法出面的情况下,我是否可以聘请律师,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有没有哪位律师愿意接受此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uoqis……(北京)
提问时间:2016-05-16 11:42
已有1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