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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我这种情况是否构成诽谤罪

我这种情况是否构成诽谤罪 我与前女友闹的不欢而散,她想报复我,想让我失业。于是利用手机短信以我得名义给我的领导发威胁性短信,领导已找我谈话,对我的解释表示怀疑,之后又以我的名义向我单位其他人发短信,内容全部是侮辱性,再之后又以雇凶的名义向我“索要钱财”,如果不给钱就把所谓的事实说出去,昨天领导再次找我谈话,说她现在的男朋友去找领导,说我骚扰他的女朋友(也就是我的前女友)。这些事情对我在单位的影响极坏,领导对我的印象已坏到极点。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形,我是否可以起诉他,法院会不会立案侦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白天123(内蒙古-呼伦贝尔)
提问时间:2011-11-17 13:04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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