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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学校里奔跑撞倒同学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

学生在学校里奔跑撞倒同学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 律师您好,我的儿子今年上四年级,10月初在学校午餐时间他跑着去打水和一个女同学迎面擦碰,导致女孩子倒地,当时女孩子没什么问题就回去上课了,下午小女孩开始头痛送到医院检查说脑部有淤血,从住院治疗到出院花费医疗费6000元,请问1,现在女孩的家长要求我们全额承担医药合理吗?学校是不是应该承担一定责任?2,对方说要起诉请问这类的案件诉讼费用大约多少?我们败诉需要承担诉讼费和对方的律师费吗?3,对方声称只起诉我们而不起诉学校,我们可以提出追加学校为被告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iris嘟……(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1-11-17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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